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“转正”
我市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县(市)
(韩一宁 李莉) 日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《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》(林湿发〔2020〕119号),公布了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。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通过试点验收,成为继2019年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后,全市第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,为溧阳又增加了一张“国字号”生态名片。至此,我市形成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与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北呼应格局,是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县(市)。
长荡湖现有水域面积85平方公里,是太湖流域三大湖泊之一,也是太湖的上游水源湖区。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长荡湖东南侧湖滨,总面积260公顷,园内分为生态保育区、恢复重建区、科普宣教区、合理利用区以及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。
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启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。自试点建设获批以来,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江苏省林业局及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,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遵循“全面保护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、持续发展”的方针,按照《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》和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要求,精心组织,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,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,受损湿地得到系统修复,湿地公园建设稳步推进。
通过系统的湿地保护与修复、栖息地的营造,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逐步孕育了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,多样化的湿地资源构成长荡湖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,是生物多样性集中和生产力较高的地带,构成巨大的物种基因库。园内动植物资源丰富多样,共有现状维管植物216种;鸟类118种;鱼类7目12科38种;两栖动物1目4科6种;爬行类1目6科11种;哺乳类5目6科7种。其中,国家Ⅱ级保护鸟类6种,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种。
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这一科学论断直指永续发展,承载民生关切。一直以来,“两山”理念在我市不断深化发展,溧阳在坚定践行中走出了一条既契合自身特质,又与“两山”理念神形兼备、日渐丰盈充实的“生态创新”之路。
近年来,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及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,目前全市已建成两家国家级湿地公园——江苏溧阳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、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。这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湿地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践行“两山”理念的重要成果。
下一步,我市将以天目湖、长荡湖两个国家湿地公园为主要抓手,构架全域智慧湿地保护与管理体系,依据评估专家的意见以及溧阳湿地保护管理的需求,加强保护地之间的交流与沟通,共享保护、恢复、宣教、监测及管理经验,打造长三角湿地保护的生态样板,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溧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