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!

我知道了

2021年05月20日

上一期 下一期
第八版:文化
2021年05月20日

镇压反革命运动

阅读量:4578    本文字数:1202

1950年10月10日,中共中央发出《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》,明确指出:必须对一切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,予以严厉制裁;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运动中“宽大无边”的偏向,全面贯彻党的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”的政策。1950年10月中旬,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会议,对镇压反革命工作做了具体部署。

县委、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苏南区委的指示精神,结合溧阳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溧阳县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执行计划(草案)》,部署开展以打击土匪、恶霸、特务、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。1950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召开的溧阳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,通过了《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决议》。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苏南区委转发的《华东惩治反革命罪犯暂行条例(草案)》精神,召开区、乡(镇)干部扩大会议,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一切公开的、暗藏的反革命分子,先后逮捕了刘古桂、陈浩等一批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。

1951年4月12日上午,县委在南门体育场召开有2.5万名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公审大会,愤怒控诉刘古桂杀害干部群众、抢劫财物的罪行,宣判刘古桂死刑。会后,戴埠、南渡、社渚、前马、别桥、上沛等地相继召开万人公审大会,公开审判身负血债的反革命分子。至10月,全县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461人。其中判处死刑的374人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41人、有期徒刑的454人,交群众管制的181人。11月,县委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、第四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“少捕、少杀”和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”的方针,成立清理积案委员会和案件审查委员会,组建10个工作组,认真对照政策,对证据不足、材料不全、主要问题有疑点的人员重新进行调查、核实,邀请民主人士代表共同审议、定判各类反革命分子积案。

1952年11月,全县以彻底肃清隐藏在船民中的反革命分子为重点,清查和追捕漏网、逃亡的反革命分子。12月下旬,县委结合民船民主改革,成立船民工作委员会和水上镇反办公室,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,深入戴埠、南渡开展水上镇压反革命分子试点,以点带面,层层发动贫苦船民检举揭发隐藏在船民中的反革命分子。1953年1月21日,全县集中逮捕反革命分子55人,其中陆上潜逃至水上的19人。

1955年4月,全县以彻底肃清隐藏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文化教育系统中的反革命分子为重点,清查和追捕漏网、逃亡的反革命分子。县公安局组织干警深入各乡(镇)调查摸底,重点打击破坏生产、破坏粮食统购统销、破坏党的中心工作的反革命分子。9月13日,全县开展集中大搜捕行动,共捕获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37人,其中反革命骨干分子119人、现行反革命分子101人、刑事犯罪分子17人。

1956年2月4日,全县再次开展集中大搜捕行动,共捕获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18人,其中反革命骨干分子126人、现行反革命分子80人、刑事犯罪分子12人。8月25日,县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抽调干部组建镇反检查组,对全县所有镇反案件进行复查,至9月底,全县镇反案件复查工作基本结束。溧阳镇压反革命运动,彻底摧毁了全县公开的、暗藏的反革命组织,稳定了社会秩序,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。







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。
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,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。谢谢!
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