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震不仅产生严重的直接灾害,而且不可避免的产生次生灾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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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直接灾害
地震产生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资源环境的直接危害,主要包括: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,如房屋倒塌、桥梁断落、水坝开裂、铁轨变形等等;地面破坏,如地面裂缝、塌陷,喷水冒砂等;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,如山崩、滑坡等。
城市变废墟
房屋倒塌
道路破裂
山体滑坡
B 次生灾害
直接灾害发生后,破坏了自然或社会原有的平衡或稳定状态,从而引发出的灾害。主要有:火灾、水灾、海啸、毒气泄漏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。其中火灾在次生灾害中最常见、最严重。
火灾
海啸
堰塞湖
C 我国地震灾害的特点
我国地处世界上两个最大地震集中发生地带——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,是世界上多地震的国家之一,也是蒙受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。
频度高:自上世纪到本世纪初,全国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000多次,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,其中8级和8级以上的地震11次。我国大陆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1/15,20世纪,1/3陆上破坏性地震发生在我国。
强度大:本世纪以来,8级以上地震,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有2次,分别为2001年昆仑山8.1级地震和2008年汶川8级地震。
2008年5月12日汶川8.0级地震,严重破坏地区超过10万平方千米,造成69227人遇难、374643人受伤、17923人失踪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,也是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地震。
分布广:在我国大陆,所有的省份都发过5级以上地震,其中19个省份发生过7级以上地震。
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有29省
发生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有19省
震源浅:中国大陆地区95%的地震的震源深度都在40公里以内,尤其是东部地区,一般在10到20公里,震源越浅,造成地表的破坏就越严重,对人类的危害就越大。
20世纪死亡20万人以上的大地震全球共3次,有2次发生在中国,一次是1920年宁夏海原8.5级大地震,死亡23万余人;另一次是1976年河北唐山7.8级地震,死亡24万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