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四版:博览

2025年06月14日
遗失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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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别桥镇浪圩村委南一组谢杏春遗失村镇房屋所有权证,证号:溧别字第0045652号,声明作废。
▲别桥镇浪圩村委南一组谢杏春遗失土地证,地号:21210505,声明作废。